| 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2026年城市河湖水环境维护(垃圾清运消纳)中标公告 | ||||||||||||||||||||||||
一、项目编号:11000026210200171616-XM001 二、项目名称: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2026年城市河湖水环境维护(垃圾清运消纳)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698.89648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固废物流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湖渠路15号1号楼五层550房间 中标金额:698.8964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2026年城市河湖水环境维护(垃圾清运消纳) 服务范围:负责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水环境维护中收集垃圾的清运及消纳等。 服务要求: 1.装车配合 运输车辆按照约定时间到达约定垃圾临时堆放点,垃圾消纳服务单位配合保洁工人进行装车工作。 2.垃圾运输 从事城市河湖垃圾运输服务的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许可证、从事生活等垃圾经营性分类、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行政许可。 运输车辆仅收运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的垃圾,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定期对装车、清运、消纳过程进行跟检,并检查项目实施单位收运车辆的行车定位轨迹。 垃圾运输地点为33个垃圾临时堆放点至垃圾分筛及消纳地点。 垃圾运输车辆车容整洁、标志清晰,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并做好渗沥液的收集。 采用密闭方式集装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禁止任意抛洒、倾倒垃圾,无垃圾扬撒和污水滴漏现象。 保证清运垃圾均为我处设置的垃圾点位垃圾,保证空车清运。 项目实施单位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作业规范,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转运城市河湖垃圾,转运作业时遵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合理安排路线和时间工作,不得随意行驶。 转运单据采用一点位一张单签署原则,严禁多点位签署同一张清运单。 3.消纳处理 集装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方式将垃圾运输至国家环保部门许可的垃圾转运站进行分筛中转,后端处理的垃圾填埋场、焚烧厂应为国家环保部门许可的垃圾处理场所,作业时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有关要求,合理对垃圾进行转运、筛分、处置并完成垃圾无害化处理。 4.计量 以吨计量。 服务时间: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学郁、卢富昌、揭晓余、李玉春、吕永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595034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代理费以中标额为基数计算,按以下费率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各分段费率标准如下:中标金额100万以下部分,费率1.5%,中标金额100-500万元之间部分费率0.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税务局网站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路49号点石商务公园8号楼12-14层 联系方式:张依心,010-888218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通信建设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56号通建大厦 联系方式:段慧,王坚,张修蕤,郭宝峰,13911468066,13161717067,138110383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慧,王坚,张修蕤,郭宝峰 电 话: 13911468066,13161717067,138110383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