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服务(二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00025210200158012-XM001

二、项目名称:法律顾问服务费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56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56层01-2室

中标金额:156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56层01-2室 31110000749350723M 156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95.35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 1 156万元 156万元 /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法律顾问服务

156

1

1.代理行政诉讼、检察监督、执行案件、民事诉讼(分局为被告或经区政府或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指派分局承办的案件)及行政复议案件(分局为被申请人或经区政府或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指派分局承办的案件)。包括:针对已经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撰写答复书、答辩状、证据目录等相关法律文书,联系业务科室搜集、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全程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审查、审理,及时汇报案件进展情况,完成案卷整理归档等工作,提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水平。

2.日常法律事务服务。主要服务内容:主要服务内容为合同审核、日常法律咨询、参与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并草拟听证报告;开展信息公开、信访答复等各类法制审查工作。确保我分局在工作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能够顺利解决,促进依法决策,维护法治政府权威。

详细内容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1231日止。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冬梅、许首森、刘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948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服务类”规定的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通州分局(本级行政)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        

联系方式:于诗懿,695433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盈坤世纪G座903            

联系方式:马阿曼,010-637272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阿曼

电 话:  010-63727291

附件:小微企业声明函.png 附件:法律顾问服务(二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