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河东地区交通非现场执法设施提升项目(一期)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11325210200021885-XM001

二、项目名称:顺义区河东地区交通非现场执法设施提升项目(一期)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3689.721289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顺鑫福通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沙路东海洪段18号1幢1至3层

中标金额:3689.721289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北京顺鑫福通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顺义区顺沙路东海洪段18号1幢1至3层 91110113MA006KNB0H 3689.721289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98.33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顺鑫福通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1 3689.721289万元 3689.721289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内容:

包号

标的名称

预算金额

(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顺义区河东地区交通非现场执法设施提升项目(一期)

3726.996031

3726.991266

1

主要内容为路口非现场监控设备补充、更换以及配套施工、补充货车禁限行监控、增设超速抓拍监控等。具体详见清单及图纸。

工期:120 日历天。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朝、刘洋、张志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964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 按照工程类取费标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代理服务费:

支付方:成交供应商

依据: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 按照工程类取费标准。

金额:本项目招标代理费¥15.964万元。

缴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账号:

户名:北京鑫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中山街支行

账号:0200041219200224448

注:北京鑫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电话61478829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西路8号        

联系方式:张硕,694236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鑫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西环路西50米、减河桥南30米            

联系方式:王奥赛,694493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奥赛

电 话:  69449323

附件:电子文件-顺义区河东地区交通非现场执法设施提升项目(一期).pdf 附件:分项报价汇总表.pdf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协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