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项目涉氢甲类厂房租用项目成交公告 | ||||||||||||||||||||||||
一、项目编号:11000024210200111369-XM001 二、项目名称: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项目涉氢甲类厂房租用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234.74318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水木兴创(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丰远街9号院2号楼二层201室 中标金额:234.7431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日期:一年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理由: 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项目于2023年获批筹建,旨在打造覆盖氢能全产业链一站式公共检测服务平台,为京津“六链五群”产业布局中的氢能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为氢能新质生产力提供新动能。推动氢能燃料电池技术的发展和应用。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兴国际氢能示范区南区三期地块。然而,三期地块内规划建设的涉氢甲类厂房面积,在严格遵守安全规范的前提下,无法满足实验室的实际使用需求。鉴于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实验室必须在涉氢甲类厂房内进行检验检测工作,因此急需解决厂房面积不足的问题。 经过全面市场调研和实地考察,发现大兴国际氢能示范区南区二期地块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B07涉氢甲类厂房,不仅符合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实验室的涉氢安全要求,而且已接入专业配套涉氢管线,具备立即投入使用的条件。此外,该区域内无其他符合项目需求且能立即投入使用的涉氢甲类厂房资源。因此,B07涉氢甲类厂房成为满足项目需求的唯一选择。基于项目需求的特殊性、市场资源的唯一性,以及租用B07厂房所带来的诸多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项目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具体来说: 唯一性:经过调研,B07涉氢甲类厂房是该区域内唯一符合项目需求的涉氢甲类厂房,且已具备立即投入使用的条件。 紧迫性:项目建设时间紧迫,租用现有厂房可迅速启动实验室工作,避免延误项目进度。 经济性:租用B07厂房可减少设施建设投入,降低管理成本,同时实现实验室集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综上所述,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租用大兴国际氢能示范区南区二期地块的B07涉氢甲类厂房,是满足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当前需求的最佳选择。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慧忠、郭付乐、宋国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675665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代理机构招标编号:HXLDZB-FW-2024042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兴路9号 联系方式:杨晓宇,010-57521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夏林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4号工商联大厦A座10层1002 联系方式:张君、关鑫,185111079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君、关鑫 电 话: 18511107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