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台湖镇中心小学(银河湾小学)“校校有食堂”提升项目一设备购置类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11226210200020694-XM001

二、项目名称:通州区台湖镇中心小学(银河湾小学)“校校有食堂”提升项目一设备购置类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16.1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华裕维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胡家垡村甲8号院4号楼5层518

中标金额:116.1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北京华裕维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州区胡家垡村甲8号院4号楼5层518 91110112MA01LPD467 116.1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89.94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华裕维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见附件 见附件 1 116.1万元 116.1万元 见附件

1、采购用途:自用

2、简要技术需求:

包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通州区台湖镇中心小学(银河湾小学)“校校有食堂”提升项目一设备购置类采购项目

121.13566

1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校校有食堂”行动计划的统一部署(京教勤〔20261号),到2027年底前全面实现中小学食堂供餐目标,通州区已制定并印发《通州区中小学“校校有食堂”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加速推进外供餐模式转型、承包经营食堂转新型自营食堂。实现校园自营食堂,保障学生就餐安全与质量。

3、合同履行日期:双方签订合同,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货物交付、安装、调试。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俊、刘国进、路小北、齐秀云、张玲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6771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评审得分:

北京华裕维商用厨具有限公司:89.94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中心小学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次一村        

联系方式:路晟源,010-695076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晟通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岔道村25号            

联系方式:乔杰、毛子楠、张泽轩、闫虎,010-89522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杰、毛子楠、张泽轩、闫虎

电 话:  010-89522991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分项.pdf 附件:台湖-招标文件-终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