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沙河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11011424210200018506-XM001

二、项目名称:昌平区沙河医院医用气体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236.04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东方医用气体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星湖工业园区西环路东侧

中标金额:236.04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北京东方医用气体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州区星湖工业园区西环路东侧 911101121017551380 236.04 万元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98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东方医用气体有限公司 / / 1 236.04万元 236.04万元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采购医用氧纯度≥99.5%的40L钢瓶、10L钢瓶、3L铝瓶;医用液氧纯度≥99.5%的195L杜瓦瓶;高纯二氧化碳(4N)纯度≥99.99%的40L钢瓶。 合同履行期限: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次年采购预算通过主管部门审批,且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在中标人符合采购人相关采购规定,未发生违约责任,合同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将按年度顺延签署合同,否则双方不再签订下一年度合同。签订次数最多顺延2次。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采购医用氧纯度≥99.5%的40L钢瓶、10L钢瓶、3L铝瓶;医用液氧纯度≥99.5%的195L杜瓦瓶;高纯二氧化碳(4N)纯度≥99.99%的40L钢瓶。 合同履行期限: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次年采购预算通过主管部门审批,且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在中标人符合采购人相关采购规定,未发生违约责任,合同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将按年度顺延签署合同,否则双方不再签订下一年度合同。签订次数最多顺延2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红梅、李会霞、佟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99644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扶京门路22号        

联系方式:贺工,010-80703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路57号            

联系方式:申俊杰、刘玮、白宇,010-59050552、135011799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申俊杰、刘玮、白宇

电 话:  010-59050552、13501179978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招标文件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