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冀大运河跨区域水上安全监管系统项目 第一包:京冀大运河跨区域水上安全监管系统建设中标公告 | ||||||||||||||||||||||
一、项目编号:11011223210200005281-XM001 二、项目名称:京冀大运河跨区域水上安全监管系统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285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水科远大(北京)交通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主楼405室 中标金额:28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本项目立足于北京段大运河智慧航运综合管理服务系统的建设成果,本着大运河通州段40.4km与河北香河段20km通航后两地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需求。通过终端设备购置,开展前端智能视频感知系统、AIS信息采集系统、水上语音通信系统建设,开发通航环境管理子系统、船舶船员监管子系统、现场执法调度子系统,完成监管、执法数据协同,最终实现针对一线执法、监管及应急救助的水上船舶和人员的电子巡查、非接触安全监管,全面提升通州区水上交通综合监管和安全保障能力,保障水域交通安全,全面促进北京-河北区域协同发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建设时间2023年3月至2023年9月,从2023年10月开始进入质保期(质保期至2025年3月31日)。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永红、张世博、高文凯、王宗艳、张劲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98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考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国家纪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80号)以及《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2003】857号)收费标准和无浮动计取,以项目中标金额为计算基准计取,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5)《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672号) 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中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网站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通州区交通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朝大街310号 联系方式:胡冀伟,010-815680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12号 联系方式:张朋、王倩、邵丹丹,010-67805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朋、王倩、邵丹丹 电 话: 010-67805989 |